生命中的暖色
江湖小虾

[] 新丰小吃事件中对警察处理的个人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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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新闻上看让打人者走掉了,为何不拘留打人者??????

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  
 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   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;  
 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的。
#1楼
发帖时间:2008-12-21 09:13:10   |   回复数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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